基金定投的赠与及转让 若是父母以定期定额投资的方式为子女开立账户,为子女筹措教育基金,则须在基金申购人及扣款人不为同一人的情形下办理。也就是说,每个月从父母(扣款人)的银行账户扣款,而基金以子女(申购人)的名义申购。因此,父母可以利用每年100万的免税赠与额度,为子女做好理财规划。 以此方式进行投资,您必需准备 基金申购人的身份证及印章办理申购(若申购人没有身份证可以户口簿影本代替)。 若申购人未成年,则须同时备有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影本及印章。 请确认申购人已开立银行账户,以便基金赎回时汇入申购人之账户。 透过定期定额方式申购的国内基金,申购人可以将持有之基金转让予他人。办理转让时,须先将保管单申请换发为基金受益凭证,再检附下列税单: 买卖转让者:检附至银行缴纳证券交易税之税单。 赠与转让者:检附至国税局缴纳赠与税或免赠与税之证明。 向投信公司索取并填写「受益凭证转让登记申请书」即可转让过户。
免责申明:您阅读的《 基金定投的赠与及转让》不构成投资建议,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必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,风险自负。本文来源于网络论坛、社区发布者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行为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 本文归类于 基金知识中的 基金知识栏目,如果您有异议请使用网页底部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,谢谢!
|